快递寄递服务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发往全国各地的食品、饮料等产品快递寄递服务项目(详见附件《达利集团快递寄递服务招标报价表》)。
招标报名时间:2021年9月25日早上8:00至2021年10月10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日:2021年10月10日下午17:00
投标文件与保证金提交截止日:2021年10月10日下午17:00
邀约的快递服务商确定参与快递寄递服务招标,需先缴纳保证金后再领取招标书参与投标。
为提高货物运输质量以及物流管理水平,选择有实力、管理规范的快递服务公司进行长期的合作,招标单位拟在2021年9月-10月对以下各标段线路的快递寄递服务进行招标,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标目的
在合理的价格下,确保快递服务商能向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优质、安全、可靠、快捷的服务。
二、招标方式
公开邀请招标。
三、承运货物
承运货物为: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食品饮料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宣传促销品及其他生产辅助材料。(以下简称“货物”)
四、投标资格
序号 | 资质证明 |
1 |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三证合一版本的营业执照不需以下第2、第3项。)营业执照所列办公地点需与实际办公地点一致 |
2 | 税务登记证 |
3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4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5 | 法人代表身份证 |
6 | 银行资信证明书 |
7 | 法人代表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与承诺书(承诺交纳不低于20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
8 | 与其他快消品行业客户合作经验的证明(如:合同、发票等) |
9 | 合作公司为快递代理商的需提供相应快递业务代理证明 |
10 | 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所照片、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至少一年以上)含产权原件副本或自有房屋产权证明】 |
11 | 自有车辆证明(要求提供车辆照片与行驶证证明车辆规格与产权归属,行驶证上车辆所有权人为投标单位),如无自有车辆,则需寻求车辆拥有单位做为合作伙伴,并提供车辆所有权人连带担保证明与担保单位的车辆证明 |
12 | 原有合作公司在此前合作过程中配合良好,合作过程中各项绩效表现符合合同约定,或在绩效表现低于合同规定时无条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 |
13 | 原有合作公司或曾有进行接洽的物流公司在招投标过程、询议价过程合作态度与配合度良好,遵守我司的相关规定,并尊重我司最终的决议。 |
14 | 所有参加本次招标的合作公司及潜在合作公司,应为自觉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商业基本道德规范且具有较好的社会责任意识的商业主体,对于此前其单位、业务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曾因违法、违纪或其他不当行为而被有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给予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或因在招投标过程、合同履行过程中采取不诚信、不适当行为被判决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而对合作单位生产经营秩序造成负面影响的,一律禁止参与投标。投标人隐匿上述事实或在中标后的合作过程中发生上述不当行为的,事后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终止与其的合作,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项招投标与合同违约责任。 |
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达利集团快递寄递服务招标报价表》。
六、投标须知
1、本次投标将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所需的快递寄递服务需求整理划分以省份为标段,投标人投标时至少应具备满足单个标段的承包能力,每个标段不允许分开竞标。投标人需确保中标后有充足的运力满足竞得标段的门到门快递寄递服务需求。
2、投标人需具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条规定的相关资质方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时应妥善填制附件《快递服务商(人)准入审核表》,并附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充分阅读并理解附件《快递寄递服务合同》,《快递寄递服务合同》内容不允许修改,如对合同有异议的可在投标时提出书面说明。对合同条款认可程度与异议条款数量多寡将作为评标过程的重要评估指标。
4、投标人如未依照要求提交附件《快递服务商(人)准入审核表》,并附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视为弃权,后续不管进行相同或不同线路的招标,将不会再被通知参与,除非在下一次招标时投标人自行取得招标信息并联系招标单位。
5、投标人虽符合招标文件第四条规定,但投标价格、商务条款等经招标方评估确定不适合进行合作的,一年内相同线路再次招标的将不再被允许参与。
6、投标中如发生单个标段或多个标段流标的情况,一年内招标单位重新举行投标或邀请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竞争性合作谈判时,重新邀请投标或竞争性合作谈判的对象将不会包括本次被邀请的投标人。
7、投标价格必须为包含6%增值税的含税价格。
8、招标单位发布的投标文件中需投标人填写的附件为固定格式与固定内容的文件,除电子表格中未限制编辑权限与标注为红色的字体之外的一切文件格式与内容均不准修改。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更改招标单位招标文件内容或格式的投标文件将一律做为无效标书,并视为投标人放弃竞标资格。
9、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说明(图文形式不限):
9.1、快递现有服务能力,网点覆盖范围及主要区域,涉及转寄方案;
9.2、快递的储运能力,尤其应对高峰促销活动的运力;
9.3、快递的中转能力或者直发能力,包含最后一公里的派送能力展示,以
及逆向物流的处理方案;
9.4、快递各区域的派送时效保障;
9.5、快递现有运作能力评估,包含派送及时率、妥投率、理赔能力等指标;
七、投标运作步骤
1、 2021年9月25日上午8:00起招标单位将以邮件发送方式邀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邮件领取招标邀请书联系人如下:
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事业部:
联系人:庄志坚 联系电话:15259534653
2、逾期前往领取的视为放弃投标权利,以后相同线路重新举行投标或邀请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竞争性合作谈判时,将不会被通知参与。除非在下一次招标时投标人自行取得招标信息并联系招标单位。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在文件袋内,使用封条粘贴文件袋封口,并于2021年10月10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过期作废。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单位财务部缴纳人民币1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未能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与提交投标文件的不具备参与投标的资格,招标单位财务部门将会拒收。
6、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将会安排相关部门组成评标小组,于2021年10月15日后就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7、评标过程按照我集团内部规定进行,我司拥有本次招标活动的各项评定与决定的最终解释权。
8、评标后,如投标价格未能达到我司财务部核定的标准,我司将选取三至五家价格排序最低的投标单位做为初步入围投标单位名单,并与其展开竞争性谈判,再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9、投标完成后,招标单位将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保证金不退还,在正式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补足。
10、中标:投标人中标后,招标单位将与中标者签订正式的快递寄递服务合同。
11、中标人在中标后如对其投标文件所列各项价格条款、商务条款有推诿、反悔、拒不履行的行为,在招标单位书面通知后3天内仍拒不履行或没有回复的,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权利。在此情况下,中标人同意自愿将其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做为投标违约金,赔偿招标单位损失。
12、流标:当发生所有投标人资质不符合要求、多个或单个标段没有投标人投标、多个或单个标段的投标价格高于招标单位财务部核定价格、标段中虽然大部分线路价格等于或低于财务部核定价格,但有个别线路高于核定价格且经招标单位与投标人协商无果的等情况将按流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