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西·南昌
【项目概况】
非油商品仓储物流服务项目,采购预算约140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物流要求:投标人需至少具有 10 辆货车(车长不低于 4.2 米),车辆可为自有、租赁、合作,需提供相应的权属证明文件或租赁协议(合作协议),需提供对应车辆年检证明。 4、仓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适合招标人非油业务物流管理的仓储配送信息系统,满足招标人加管系统业务拓展及应用需求,满足招标人合作供应商供货管理需求,需提供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操作说明和相关功能说明,属于自有知识产权的,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为合作、租赁取得使用权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或租赁授权等有效证明文件,有效期须覆盖本项目服务周期。 2.投标人拟投用本项目的常温库房,需提供仓库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自有仓库,须提供有效合法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若为租赁仓库,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出租方合同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服务租赁期限)和有效合法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 3.具有丙二类及以上仓库资质的单层库房,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或一级,库房消防竣工验收材料齐全有效,或有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备案、报审、审查合格证书等有效文件;常温库房可用面积不小于1800㎡,且随着货品数量增加,可及时增加仓储面积。 冷链要求:冷冻货品仓储及配送。①仓储:不少于 100 平方米的自营或合作冷库(提供自营或租赁、合作的冷库证明材料,自有仓库,须提供有效合法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若为租赁仓库,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合同期限不得少于本项目服务租赁期限)和有效合法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如暂无自营或租赁、合作冷库需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如中标后在合同签订之前落实不少于 100 平方米的自营或合作冷库,并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有效的证明材料。②配送:至少有 3 辆自营或合作的冷链配送车辆(提供自营或合作的车辆行驶证及司机驾驶证,如合作的车辆,则需提供合作关系的证明资料)。如暂无冷链配送车辆需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如中标后在合同签订之前可落实至少 3 辆自营或合作的冷链配送车辆,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提供冷链配送车辆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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