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包装饮用水产品仓储及物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服务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服务商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需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服务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快销品仓储、干线运输、城市配送、装卸服务等任一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采购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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