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西·南宁
【项目概况】
普通货物运输、冷链运输等,采购预算约18000 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独立承担过的一个物流行业委托运输服务项目业绩证明,该项目合同金额须不小于 50 万。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金额的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包 1 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核定载质量不小于 3 吨的自有货车至少 5 台(不含半挂车厢,半挂车为“准牵引总质量”),以车辆行驶证为准。包 2 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或整合运输冷链车辆包含生鲜运输车辆(A 类-F 类)或生物制品运输车辆(G 类、H 类)至少不低于 5 辆;温控管理系统,能够与客户管理系统进行对接或实时数据交换。承诺车辆总和立方数不小于 90 立方。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保证能自行办理货车通行证且符合分包所在区域牌照要求,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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