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深圳
【项目概况】
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集装箱进出口地面服务项目,约150FEU。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须是与本次招标相关的业务范围;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当前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具有和项目投资相适应的风险承担能力,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公开、公平、有序的竞争; 3、公司注册时间不低于2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4、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5、具备无船承运人资质NVOCC; 6、能够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物流责任险或者货运运输险均可; 7、配送车辆应满足现行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等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及后续相关法规,符合甲方发货要求相匹配的配送能力; 8、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确保货物在整个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9、具备3年以上整车装箱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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