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邮政器材产品运输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须提供能够开具科目为“运输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税率为9%); 4、供应商须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长途运输服务或长途驾驶员外包服务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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