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青岛丨辽宁·大连
【项目概况】
油品水路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50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且注册资金不少于480万元人民币(项目资本金的20%),企业营业执照须涵盖本项目经营范围;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浙江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油品运输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用的至少具有30000吨左右自有油品船(船舶所有人)两条(含)以上符合资质的油轮,船龄不高于18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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