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韶关
【项目概况】
煤炭物资水陆联运服务项目,运量约12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及相关资质(具备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货运),驳船运力不少于6000吨,自有(或委托的汽运单位)有自卸式汽车不少于10辆); 3、投标人及其技术服务人员均具备项目实施经验; 4、投标人在珠江水系具有承担煤炭水陆联运业务的业绩,且近三年无事故;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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