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辽宁·营口
【项目概况】
化工产品水路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72000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财务上独立运行,并符合本次招标资格条件的从事水运服务的企业; 2、可以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自主运营的化工品船舶总运力需达到5000吨及以上; 4、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的船龄不超过15年,拥有自主运营化工品船舶1艘以上; 5、投标人须提供辛醇运输业绩证明文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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