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福州
【项目概况】
矿产物资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认定合格有效的3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综合类、运输类)并持有相应的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在人员、车辆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运能力; 3、投标人具有三年以上物流营运经验,提供近三年相关承运国内大、中型企业运输散货的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需符合国家道路运输重型(前顶)自卸车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为我司物流所配置的专用运营车辆不少于60辆,并具备至少80辆运输的调剂能力; 5、投标人应能开具国家认可的运输专用增值税发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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