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
【项目概况】
上海、天津、深圳、宁波、广州口岸的进出口清关服务及跨境业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3、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企业必须是信用良好; 4、必须同时具备上海、天津、深圳、宁波(备选)、广州(备选)口岸报关报检及提货送货能力且在以上口岸有自有团队; 5、为综合性货代公司,能够提供一站式服务; 6、成立年限超过5年及以上,须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必须具备专业的进口食品类进口清关经验5年及以上、婴幼儿食品类进口清关经验3年及以上; 7、必须具有AEO一般认证或以上认证; 8、必须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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