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药品冷链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冷藏保鲜,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五年内,至少具有3个类似的药品冷链运输配送客户的项目业绩; 5、近五年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具备类似的药品冷链运输配送项目实施经验; 6、投标人至少自备符合国家对药品冷链运输要求的冷藏车2辆; 7、投标人自备保温箱1000个(含)以上; 8、投标人应具有150立方米(含)以上的可供本项目使用的冷库;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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