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常州丨南通丨苏州丨无锡丨宿迁
【项目概况】
普货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普通货运等相关物流运输内容;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须具有经批准成立并可以开展货物运输服务业务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拥有自有车辆10台及以上; 4、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如为外地企业,须在南京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分公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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