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南平
【项目概况】
烟用物资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37000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其他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自有中型(含)以上货车10辆(含)以上,其中南平辖区内货车数量不少于5辆[①自有货车:车辆行驶证上的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②中型(含)以上货车:以车辆行驶证为准,应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含副页,行驶证上检验记录必须能证明年检有效)复印件(行驶证正反面必须复印, 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③自有货车须提供有效的地方性国内公路货物运输保险单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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