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福州
【项目概况】
钢材海运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18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交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具备开具法定税率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开票资料、担保人身份证(必须为公司股东)以及过往运输项目合同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保证安排足够的运输车辆负责钢厂或是仓库到达码头的短驳运输,装货车辆车况良好,已在保险公司承保,各验车手续审查完备,不能影响招标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投标人安排的船舶,必须在船讯网可以实时跟踪船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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