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摘要: |
【项目属地】
天津
【项目概况】
进口有色矿产品、合金产品港口操作代理服务项目,约60000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企业信息查询网站无违法失信记录或履约风险信息; 4、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酒钢电子交易平台网站注册并经酒钢集团采购供应分公司(原料处)审核通过的采购类别,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相关内容,在天津港港口注册公司或者在天津港港口有分公司, 并设置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业务联系人员; 5、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出具6%的增值税发票能力); 6、投标单位在天津港港口和铁路有较好的协调、发运能力,需满足酒钢有色原料月2万吨发运能力,与当地海关、商检保持良好的关系,能够快捷进行港口报关报检业务,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7、不允许同一法人或集团下的两家公司同时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