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和要求修改如下,请以下要求为准:
车辆要求:
1、 6.8米全封闭厢式常温货车:行驶证车辆总长8200-10000MM,核定载质量≤8000KG,自有1辆;
2、 7.6米全封闭厢式常温车:行驶证车辆总长9100-10500MM,自有1辆;
3、 9.6米全封闭厢式常温车:行驶证车辆总长11200-12500MM,自有1辆;
4、 面包厢式常温车:行驶证车辆总长4200-5900MM,自有1辆;
5、 4.2米厢式常温车:行驶证车辆总长4200-6499MM,自有1辆;
业绩要求:
提供2017年1月1日起与连锁商超类、餐饮类及连锁食品类企业有1个及以上的运输业务业绩材料,或1个及以上的甘青地区运输业务业绩(所有业绩需与甲方直签或与甲方指定的运输管理公司签署,不接受跟乙方签订的分包合同),且2017年1月1日起其中任意1年的运输业务额在250万及以上。(业绩材料需提供财务报表/合同/发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或其他证明材料)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