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广州
【项目概况】
钢材成品及原材料厂内转运服务项目,运量超200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供应商须为专业的运输物流企业,具有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自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产权证明,若非自有经营场所则提供场所租赁证明; 4、本项目所需车辆为平板车/自卸倾斗卡车/货柜自卸车,供应商须确保运输车辆均已在车管所年审期限内,并足额向保险公司投保。提供不少于20台所需车型的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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