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
【项目概况】
润滑油等产品出口铁路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4、投标物流公司如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况,无资格参与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6、7.近三年具有石油石化润滑油、脂或类似液体化工品的出口业务操作经验; 7、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