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
【项目概况】
上海港进口车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业绩和信誉良好; 2、注册资本不得低于贰佰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1月1日; 3、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且已投保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责任险、雇主责任险; 4、企业拥有或可控合规轿运车数量不少于50辆;具备三年(含)以上进口汽车品牌服务经验; 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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