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常温奶产品B2C快递配送业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承运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金与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 2、承运商应具备快递配送从业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等资质文件。三(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国家规定税率的运输增值税票; 4、运输车辆必须是封闭厢式货车; 5、承运商应具备仓库及设施设备,熟悉快递业务的配送环境和时效要求; 6、承运商应具备三年以上的快递配送到C端消费者的业务经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入围筛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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