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南化公司
液体化工产品水路运输招标方案
请投标方在制作标书文件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方案,以便投标文件能准确和实质性地响应招标要求。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疑问,请在(9月30日前与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王成联系,联系电话:(025)57765603 13952037872。
一、招标内容
货物种类:液体化工产品水路运输
运输时间:自签订运输合同之日起二年
运输产品:苯胺
运输总量:预计80000吨/年+X(每年40000吨以上不确定量)。具体数量需按南化公司实际发生业务量为准)
运输线路:
产品名称 | 起运点 | 目的地 | 年预计运输量(吨) |
苯胺 | 南化公司 | 上海漕泾孚宝码头 | 80000+X(40000吨以上不确定量) |
| | | |
合计 | | | 80000+X(40000吨以上不确定量) |
二、承运单位资格要求
1、注册资本达2000万元以上且资信良好;
2、必须是专业的物流企业,具有五年以上危化品船运物流营运经验,具有水路危化品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证明;
3、拥有运输船只能够满足委托货运量要求,承运商必须具备符合苯胺产品运输资质、且装载能力达2000-3500吨级船只 ,其中:投标自有3000吨级及3000吨级以上的不少于2条。
特别提醒:投标承运船只必须符合上海海事部门关于船舶方面的要求(进入卸货港的船龄在12年以下等);
4、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5、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
6、具备同类产品运输业绩。
7、满足政府部门危化品运输要求,能够办理相关票证。
三、报价要求
为便于运费计算,按线路报出每吨运价及价格构成。运输费用按每吨运价和实际运量进行结算。运价为最终结算价,含各种费用、保险费(不含招标方投保险种)、增值税等一切费用。
四、投标文件要求
1、提交公司简介、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法人代表证、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检验证书簿等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2、提供本企业自有危险货物运输船舶情况调查表。
3、提供本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情况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4、能证明运输承运商资信良好、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相应运输能力和必要的信息沟通能力、质量保障能力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 到达时限承诺、特殊需求情况承运单位承诺书;
⑵ 货物跟踪查询响应时间;
⑶ 物流过程的描述及其合理性;
⑷ 从提货到费用结算全过程单据管理;
⑸ 异常情况和运输事故处理预案;
⑹ 定期沟通措施;
⑺ 从事物流行业的年限;
⑻ 2015年、2016年、2017年1-9月物流行业运费总额;
⑼ 与中石化下属单位及南化公司合作情况;
⑽ 提供运输线路图;
5、质量体系证明文件或HSE体系证明文件
6、水路运输保险文件(如货物险、公众责任险等)
7、员工运输培训情况
8、运输船只维护、检修、保养能力及运输车辆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单位需缴纳30万元保证金(限于本票、汇票),未中标单位招标结束后返还保证金,中标单位待合同签定后返还保证金。投标截止后投标单位撤销投标文件的或中标单位未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没受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请按下列时间、地点递交,并派投标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逾期不候。
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下午2:00
地点:
七、评标标准及办法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最高限价:145元/吨
(二)评标内容
1、投标文件情况:按照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审查。
2、投标人资信及资质情况:运输资质情况、资信等级情况、财务状况。
3、投标人运输能力情况:投标人运输能力。
4、业绩、服务情况:近三年运输业绩情况及在中石化或类似行业同类产品的业绩情况,对本次招标内容的服务承诺、安全预案及对合同条款的承诺情况。
(三)否决投标情形
1、投标主体不符合的;
2、投标文件不符合的:(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内容不全,影响实质性评标的;(3)未提交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投标人行为不符合的,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八、承运单位的选择与签约
本次招标选择一主一辅签约方,当主要签约方不能满足产品运输需求时,启用辅助签约方实施产品运输。
本公司按照本次招标结果确定2017年11月-2019年26个月苯胺产品水运运输签约方,在合同执行期内不再调整运输价格。所有签约方须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原件及公众责任保险单原件与本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投保公众责任险,保额超过3000万元?)。
九、运输合同主要条款
㈠ 双方责任和义务
1、托运方的责任和义务
⑴ 托运方发出运输指令,运输指令内容应包含要求到库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和目的地。
⑵ 托运方须提供运输途中所需的法定手续,证明文件及货物运单。
2、承运方的责任和义务
⑴ 货物运输保险由承运方自行负责,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由承运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托运方予以配合。
⑵ 接到托运方调船指令后,必须在托运方规定时间内调度船只到指定仓库装船启运。如不能按时承运,须在半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可由其他运输单位承运,
(3)如因承运商原因造成货物未能及时到达招标方客户卸货港,造成招标方客户减停产,则由承运方赔偿采购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因承运方原因造成货物延期3个日历日到达,但未造成招标客户方减停产损失,由承运商支付延迟交货惩罚金。
延迟交货惩罚金=该批延迟交货合同产品总量*该批延迟交货合同产品的单价*0.3%*(实际到达卸货港时间-计划到达卸货港时间范围终止日加三天)
(4) 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托运方的货物被盗、被抢、损坏、散失,以及产品在运输中遭受雨水淋湿、货物灭失等一切损失,由承运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托运方全部损失。造成收货人不能收货、收货不足、延迟收货或拒收货,影响托运方与收货人预期销售利润的,除非托运方与收货人放弃索赔权外,按实际损失额赔偿
(5) 在途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及异常情况及收货人拒收货物时,承运方应及时将详细情况及时告知托运方。
(6)货物到达后,承运方必须提供货物送货单交收货人签收到达日期、品种数量及损坏等情况,到达日期如有涂改必须有收货人盖章。
(7)承运方承运的货物,必须运送到托运方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人。否则,承担由此给托运方造成的损失。
(8)承运方承运托运方的货物,不得装载其它货物。
(9)承运方负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与托运方有关的运输信息。
(10)货物数量交接:装货港按照商检部门做出的船检数量为准,卸货港以商检部门做出的岸罐数量为准,合理损耗为0.3%,超出部分由承运人负责赔偿。
(11)承运商负责投保公众责任及货物险,其中公众责任险保额3000万元,货物险3000万元。
㈡ 运输作业流程
1、托运方发出运输指令
2、承运方对托运方下达的指令回复、确认
3、承运方调船到托运方指定仓库装货
4、双方确认货物、发车
5、收货单位验货、签收
6、承运方向托运方反馈到货情况
7、承运方整理回单交托运方结算运费
㈢ 风险保证金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周内,承运方须向托运方缴纳人民币叁拾万元风险责任保证金,协议生效。协议期内如不发生协议所列责任事项,托运方于合同期满后一周内无息退还给承运方。如此期间有事故在处理中,顺延至事故处理完毕后一周。
㈣ 结算期限与付款方式
承运方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后凭收货人加盖的收货回执、运输发票向托运方结算运费。运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月底前付款。付款方式按现金70%、承兑汇票30%支付。
㈤ 其它
承运方为消除延误责任或其他责任,在有关证明文件上弄虚作假,经托运方查证属实,托运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执行,并止付一切运费和退还风险保证金。
九、相关附件
附件1 投标函
附件2 投标一览表
附件3 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4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5 资格证明文件
5-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2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5-3 投标人法定代表授权书
附件6 国内同类产品运输业绩表
附件7 相关专业调查表
7-1运输企业自有船只调查表及证明文件
7-2 运输企业押运人员调查表及证明文件
7-3保险合同及单据
(如有意向,请按联系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