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深圳
【项目概况】
展览文物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展览展示及货运、物流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4、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1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日之后(不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日当日)。(查询网址:http://www.szzfcg.cn) 5、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2010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