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青岛
【项目概况】
电动四轮车成品及关联成品运输业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两家及以上物流公司联合投标; 2、运输供应商须是专业的物流企业,具有两年以上物流营运经验,并具有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证明; 3、拥有自己的车队。公司经营场所或分公司在黄岛的,本公司车辆应不低于15部,加挂靠车辆应不低于30部;经营场所或分公司在黄岛以外的,公司所有车辆应不低于20部,加挂靠车辆应不低于40部(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 5、提供24小时服务,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6、能单独开具国家认可的运输专业发票,有单独签订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7、确保货物安全、快速(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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