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湖南·长沙
【项目概况】
品牌合作专项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是具有运输经营资质并有良好服务能力的货物运输企业。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2、投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须提供 2011 年货物运输业务的主要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合同原件、用户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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