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
【项目概况】
手机卡及终端配送业务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邮政局批准的经营快递配送业务的许可证;(需在正常年检审验有效期限内) 2、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快递配送业务的营业执照;(需在正常年检审验有效期限内) 3、具有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税务登记证;(需在正常年检审验有效期限内) 4、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分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需在正常年检审验有效期限内) 5、可提供对手机卡、手机终端及其它实物进行配送的服务; 6、可提供返回客户签字配送面单、客户签字业务协议及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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