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南京丨泰州丨镇江
【项目概况】
沥青承运商(江运)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近两年至少完成过1项沥青运输服务业绩; 4、供应商须具备内河船舶总沥青运输能力不低于5000吨(以投标人所拥有船舶载重吨位加和为考核标准),具备至少两条自有船舶,且至少一条自有船舶载重吨位小于4000吨; 5、要求投标配备装载船舶登记年限不超过16年,具备全套江河或沿海承运船舶的有效资质包括: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设备记录、内河船舶检验报告、舱容检定证书、内河船舶一切保险保险单、船舶营业运输证、安全管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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