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深圳|广州|上海|香港|浙江·杭州|宁波|河南·郑州
【项目概况】
跨境物流国际空运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国际货运代理”“航空货运代理”“国际运输”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航空国际货代行业通行标准)。 2、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2023年7月1日前注册)。 3、持有IATA国际航协货运资质/CASS结算账户;或提供与航空公司直接签订的订舱协议/销售总代理(GSA)授权/包机(包板)协议;或提供《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4、近3年内(2023年至今)至少完成3个跨境空运物流项目(单个年货量≥100吨或年运费≥300万元,须提供合同+发票+主单/分运单佐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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