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驾驶机器人、大小平板及其他智能汽车测试相关设备的物流运输及配套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持有交通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须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4、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结算发票开具日期为准),须提供在中国境内每年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2026年不少于人民币60万元)的道路运输服务业务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发票开具方为非供应商的结算发票不予认可)。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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