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常州
【项目概况】
食用盐海陆联运服务,86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分公司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报价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书或承诺书。 2、参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 3、参与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参与供应商或其委托的海运承运公司必须具有独立国际承运的资格,参与供应商或其委托的海运承运公司须持有合格的有船/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委托其他方为海运承运公司须同时提供双方委托协议);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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