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陕西·西安
【项目概况】
便利店商品仓储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 2、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拟使用仓库的合法证明材料,自有仓库须提供产权证明文件、非自有仓库须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及使用权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程赁合同或仓库租赁意向书等证明资料),且仓库面积不少于6500平方米; 4、投标人拟使用仓库须满足丙类二项货物存储要求且具有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或第三方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备WMS系统及TMS系统,并提供系统证明材料(如系统开发合同或系统购买服务合同,如为自行开发系统,提供上述系统二级以上等保认证); 6、投标人2023年至今具有针对同一甲方的仓储物流一体化的类似本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需提供合同、仓储费及物流费对应发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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