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摘要: |
【项目属地】
陕西·榆林
【项目概况】
电力机车联合运输服务项目,年货运量约3.2亿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2021年 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铁路电力机车运输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第一标段:投标人至少须具有24台机车,其中SS4型至少19台,CEA1A1型(十二轴)至少5台。提供机车资产所有权或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的机车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但不限于能证明投标人对机车使用权的租赁合同或购车合同等材料); 4、第二标段:投标人至少须具有26台机车,其中SS4型至少20台,CEA1A1 型(十二轴)至少6台。提供机车资产所有权或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的机车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但不限于能证明投标人对机车使用权的租赁合同或购车合同等材料); 5、第三标段:投标人至少须具有25台机车,其中SS4型至少19台,CEA1A1 型(十二轴)至少6台。提供机车资产所有权或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的机车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但不限于能证明投标人对机车使用权的租赁合同或购车合同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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