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济宁
【项目概况】
药品快递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是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3、供方须是专业的物流/快递企业,具有药品运输经验(需要提供近三年的药品运输合同证明),并具有公路运输或快递经营的相关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4、投标人具有2023年1月1日以来药品运输销售业绩及合同,并提供对应合同的任意发票证明(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5、投标人需自有2辆及以上提货车辆,排放标准为国五及以上或新能源的封闭式货车,能24小时随叫随到,能实行门到门运输,车辆具有良好的防护功能,不得对产品质量带来污染和影响,并能根据需要及时保证药品运输,运输同品种同批号产品发往不同客户时不得混淆。提供提货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含车辆照片);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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