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砂浆产品货物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17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投标线路的承运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运输和服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设备(符合国家运输政策车辆标载运输要求)和专业技术保障能力; 北京市内袋装产品每个包件运输需具备12台以上运输车辆运输车运力。车辆符合国五以上标准,国六及以上标准车辆占比需达到30%以上; 车型齐全,包含各类型号的敞车(如10吨、15吨、20吨、30吨等货运能力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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