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
【项目概况】
上海港-乌干达海陆联运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国际货运代理资质、NVOCC无船承运人资格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保人须为自有船舶的船东全资或者控股的船东代理,或非船东代理但有船东背书协同一起投标的非自有船海运代理。 3、投标人须具有8年以上从事国际海陆联运项目经验;近三年内(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3个批次为发往乌干达的海陆联运项目(以上需提供提单、清关记录或业主验收证明)。 4、投标人须在非洲蒙巴萨港口拥有稳定、高效、自营或长期合作的代理机构,具有清关能力(包括处理当地特殊单证要求的能力)和内陆配送能力。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6、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项目组织机构,项目实施团队不少于6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10年以上国际货运代理经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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