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南·三门峡
【项目概况】
铝合金汽车轮毂、铝合金液等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铝液运输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9类”),同时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证(如为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3、履约能力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设备,具有完整的安全和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包含: (1)自有或长期合作单位租赁的20辆及以上重型半挂牵引车(含至少2辆新能源),配套20辆及以上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或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仅限飞翼式车厢)。牵引车达到“国六”排放标准以上,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仅限飞翼式车厢)长度不低于16米,重型低平板半挂车长度不低于17.5米。其中,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飞翼式)至少5辆(用于短途转库)。(如为联合体,证明材料由牵头人提供) (2)自有或长期合作单位租赁的12米“9类”危险品运输车(车长12000mm,用于短途铝液运输)2辆及以上;(如为联合体,证明材料由成员方提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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