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湖南·长沙
【项目概况】
快递物流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需包含 “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 等相关项。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须额外提供总公司唯一授权书(明确授权范围及连带责任)、总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满 3 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有效期内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通知书或近 6 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确保能开具 6% 税率的运输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4、持有有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经营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的寄递区域(全国或核心区域),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要求,需包含服务网络、运递能力等配套证明); 5、道路运输相关资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 “普通货运” 或 “货物专用运输”),若为网络货运平台型服务商,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货运)》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 3 年同类业绩: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至少 2 项与制造业企业(或仓储物流企业)合作的快递服务项目业绩,单个项目年度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 万元(提供合同首尾页、服务内容页、签章页复印件,及对应项目的结算发票复印件); 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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