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新疆·伊犁
【项目概况】
南疆至伊钢原料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20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日汇率计算),且注册成立满足3个月及以上(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且合法的营运资质(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期末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所投入自有车辆不低于30辆,且车型须为重型半挂牵引车(准牵引总质量32吨及以上),且自有车辆中,车龄不超过5年的车辆占比应达50%以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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