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杭州丨金华丨江苏·常州丨湖南·长沙
【项目概况】
聚烯烃产品运输服务项目,年运量约14.4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含截止日当日,以合同起始生效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1份通用塑料颗粒(如PE、PP、PVC、PS、ABS等)或化肥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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