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四川|重庆|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项目概况】
普通货物西部物流运输服务,预计两年业务量180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经授权的分支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货物运输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有外资(含港澳台)持股的,单一外资股东持股比例应小于3%,不存在外资协议控制的情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均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实力;如投标人以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资质投标,需同时提供三级等保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自有货运汽车或装载机械(须为采购需求中列明的车型)合计不低于10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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