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吉林·长春丨新疆
【项目概况】
药品仓储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履约责任的能力。 2、经营资质合规: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中《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须至少涵盖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含原料药)、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包含上述品类对应的冷藏药品经营权限。 3、行业规范合规:投标人经营及服务全过程须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及国家药品流通相关法律法规;第二类精神药品运输业务严禁转委托;所有药品运输从业人员须熟练掌握GSP药品运输相关管理规定,具备对应的岗位履职能力。 4、履约资源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完成本项目药品仓储、运输服务所需的自有运输车辆、专业从业人员、仓储及配套设备等完整履约资源,能够保障项目全程稳定、合规、高效履约。 5、管理制度体系:投标人须建立健全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应急管理制度、标准化运输管理规范,制度体系覆盖药品收发、储存、运输、追溯、应急处置等全流程。 6、行业准入合规要求:投标人须严格符合《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6〕7号)全部规范要求;作为药品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须经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具备合法承接药品委托储存、配送服务的资质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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