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
【项目概况】
第二批市内运输整车业务外包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率:9%)。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行驶证核定载质量4.5吨及以上的自有货车至少30台。 5、投标人应保证能自行办理货车通行证且符合分包所在区域牌照要求,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独立承担过的一个市趟或区内运输外包服务项目业绩证明。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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