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漳州
【项目概况】
聚烯烃集装箱运输服务项目,运输总量43.4万吨/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运。 3、投标人应具有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算近三年内(含公告发布当日)任意连续12个月的结算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路运输独立承运业绩(不限制合同数量),运输货品为聚烯烃或其他普通货物。 4、自有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货物运输车辆(车辆须为牵引车头+集装箱半挂车组合)总数不少于20辆,且集装箱半挂车长度不得超过13.5米。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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