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广州
【项目概况】
沥青产品水路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35.5 万吨,采购预算约4827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合同履约能力的租赁船舶服务商,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或认可的有效运输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02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与承运项目同类的运输业绩(需提供承运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与发票等业绩证明材料)。同类范围:沥青、燃料油(重质燃料油)、油浆、渣油运输项目业绩通用; 4、运输工具要求:须具备本项目相适用的标段一海船载重量在 3000—8000 吨,标段二江船载重量在 800—5000 吨,各标段分别具备 2 条(含 2 条)以上符合资质的自有船舶或长期租赁船舶(提供长期租赁合同,租期涵盖本项目使用期限);船龄不高于 20 年(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现今的年限);双底双壳的船舶(如码头有限高要求须特别注明);船舶具备海事部门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详见附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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