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
【项目概况】
石油焦水路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5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货物运输)或无船承运业务备案,提供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无船承运业务备案。 3、投标人2023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仅限公海联运运输业绩或水路运输业绩或海铁联运运输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或具体服务期为准。 4、投标人应提供自有船舶或租赁船舶,船舶数量不少于3艘,须提供每艘船舶对应有效的船舶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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