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南京
【项目概况】
化工产品水路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路运输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或年审代理证)及船舶公司DOC符合证明,经营三峡上游运输业务,具有《川江水路运输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备3艘以上自有适载或总载重量达到不少于3000总吨的自有船舶,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合法有效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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