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吉林|黑龙江
【项目概况】
省内仓配一体(吉林); 普药整车(零担)发货、冷藏发货业务(黑龙江)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需符合GSP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再次委托运输,负责药品运输的人员应熟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运输的相关规定;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自有车辆、人员和设备能力; 5、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急管理制度、运输管理规范。 6、满足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6〕7号)相关要求,第三方物流企业应经过当地药监部门批准,允许承接被委托储存配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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