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
【项目概况】
进口设备、物料清关及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至今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应是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企业,提供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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