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南·郑州
【项目概况】
区内邮路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能够提供厢式货车,要求3吨及以上车辆的数量不少于75辆(其中12吨不少于20辆)。 4、投标人须提供行驶证核定载质量5吨及以上的自有货车至少5台,且能够提供行驶证核定载质量1.4吨及以上(不含5吨及以上车辆)的自有货车至少5台。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