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广州
【项目概况】
常温产品仓配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预算约423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自有或租赁常温仓库,且常温仓库所在地必须在广州市(须提供有效常温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 3、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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